我市目前迎来旅游消费的黄金旺季,但是面对品种繁多的预付卡消费、参团旅游等活动,不少市民却犯了难。在24日召开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联合发布消费提醒,为市民放心消费、安全出行支招。同时,广西将建立完善赔偿先付制度,以期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最大限度和解消费争议。
发布会上,自治区商务厅负责人表示,市民办理预付卡时需要注意4个问题:一是办卡前要充分了解经营者信息。二是办卡金额不要过大。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三是要以书面形式确认有关约定。四是要妥善保管消费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有效维权。
在游客参团旅游方面,自治区旅发委负责人表示,游客参团旅游,首先要注意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如果是出国旅游,要注意看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是否标明有出境旅游。其次,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看清有无购物和自费安排,付款时要求旅行社出具正规票据,购买商品时要保留发票等购物凭据。再次,个人出境游如果需要交纳保证金,应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要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交纳保证金。
为营造一个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环境,广西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履行经营者首问责任。按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原则,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进行维权,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主动和解消费纠纷,不得推诿。此外,还将推动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的建立。当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时,应当遵循当场、即时化解消费纠纷的原则,商场、市场、平台的经营者先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先付,再依法或者依约定向有关销售者、服务者进行追偿,从而实现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最大限度和解消费争议的目标,提高消费者的购物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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