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南宁市推进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确定了参保专利补助政策。
根据《方案》,我市将选择高新区作为试点,试点期为2016年至2017年,条件成熟后推广至全市。在试点范围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自治区创新型试点企业、符合南宁市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投保科技保险,均可享受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支持。
在险种上,设置五大类共14种产品,包括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执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特殊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市财政将对科技保险参保企业提供保费补贴:单个企业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其中,投保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7项保险产品,按照实际支出保费的60%给予保费补贴;投保其他7项保险产品,按照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保费补贴。
此外,企业投保试点险种后,其保费支出纳入研究与开发费用核算范围,按规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市科技局对参加科技保险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科技项目立项支持。
试点期间,市财政每年从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安排200万元,用于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支出。试点期后,将根据试点情况,逐年合理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我市企业参加科技保险的保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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