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精神,江南区早部署、早行动,积极宣传和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为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顺利进行,江南区民政局积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宣传到位。会同残联印制宣传资料,通过村、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残疾人家庭逐户上门发放宣传,使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两项补贴”申领程序、办法和补贴标准。二是服务到位。对审定后的名单,由各镇、街道下发到村(社区),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通知残疾人到村(社区)填写申请审批表,避免出现死亡还领取补贴金的情况。对于生活不能自理、又无监护人的残疾人,由村(社区)提供送表上门、协助开户、代为申请等服务。三是部门衔接到位。民政局会同残联、财政局,制定实施方案、具体操作细则,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多次召开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会议及业务业务,确保工作人员对“两项补贴”政策理解透彻。四是发放到位。由江南区残联对已经取得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进行审定,镇(街道)、江南区残联、民政部门集中时间进行初审、审核和审定工作,缩短审批时限。“两项补贴”以社会化发放的形式,转账至残疾人账户中,做到公开、透明、公正。截止2016年5月底,江南区符合发放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共84人,发放补贴金17400元已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