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7日、28日,中央政府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CEPA
服务贸易协议》、《内地与澳门CEPA
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新协议于2016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为准确了解和掌握CEPA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抓住机遇、拓宽思路、研究措施,加快推动CEPA服务贸易协议在南宁市落地见效,推动我市与港澳业界在服务领域更深层次的合作。南宁市商务局于2016年6月
2日举办了推进南宁市CEPA先行先试工作培训班,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商务厅港澳台处张思奇处长、雷巧冰副处长到场授课,授课专家运用多个实例详细讲解CEPA新协议和相关政策,以及CEPA先行先试政策操作实务;培训期间还组织重点部门和开发区召开我市推进CEPA示范项目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
我市推动CEPA先行先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60多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各成员单位对最新的CEPA政策和相关措施有了更清晰、更深刻的认识,将对CEPA新协议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产生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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