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吹风会现场。 广西新闻网记者 苏琳 摄
从2014年起就开始牵动大众神经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经过了机构搭建、职能调整、试点实施之后,记者在6月13日南宁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新发旧停”媒体吹风会上获悉,南宁市将于今年7月份在市区范围内启动实施房屋、土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武鸣区、广西-东盟经开区暂不实施
林权类暂不办理
吹风会上介绍了南宁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包括有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而武鸣区和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则暂未列入实施范围。
南宁市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受理的业务包括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在国家给予5年过渡期内仍由原发证机关负责办理,过渡期满后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而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目前暂不办理。
这些证书不再发放
但已有旧证依然有效
会上指出,南宁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将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核发新版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旧版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他项权利证》等证书不再发放。
而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还是在实施前已经颁发的旧版证书都继续有效,不变不换,即对不动产权利人来说,只要产权没有发生变动,就可以不换证,不会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证书,给群众和企业增加负担。
为方便群众办理登记,南宁市在市区范围内将设置3个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点,分别是:青秀区园湖北路37号(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3楼);青秀区滨湖路80号(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青秀服务部);五象大道南侧669号(广西体育中心C区一楼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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