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类
许可证已过期未办理延续继续生产
南宁越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4日至2015年11月6日期间,持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继续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生产活动,构成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的行为。在此期间所生产的定制式义齿已全部销售产生了违法所得。
处罚: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化妆品类
俊宁百康牌“山茶籽护肤油”不合格
广西俊宁百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生产的俊宁百康牌“山茶籽护肤油”(规格:15ml/瓶),经检验,其酸值18mgKOH/g(标准规定:≤5mgKOH/g)、过氧化值18mmol/g(标准规定:≤10mmol/g),两个项目均不符合标准要求。依据规定,上述俊宁百康牌“山茶籽护肤油”以不符合行业标准的产品论处。上述产品未进行销售无违法所得。
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罚款。
●饮用水类
狮山泉饮用天然矿泉水和帅泉饮用纯净水超标
南宁市石泉矿泉水厂2015年6月30日生产的规格均为18.6L/桶的狮山泉饮用天然矿泉水和帅泉饮用纯净水,经检验,狮山泉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检验结果为0.039mg/L(标准规定:<0.01mg/L),不符合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帅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3;0;0;0;0 CFU/250mL(标准规定:n=5,c=0,m=0 CFU/250mL),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狮山泉饮用天然矿泉水已进行销售产生了违法所得。
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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