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西继续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面向82个县(市、区)定向招收和培养全科师范生3000名。昨天,记者从广西教育厅获悉,高中起点两年制专科层次1728名(文理兼招),南宁为125名;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1272名,南宁130名。考生可登录广西教育厅公共信息网http://www.gxedu.gov.cn和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view/查询。
据了解,广西全科师范生实行分片区委托培养。今年培养学校为玉林师范学院、河池学院、百色学院、钦州学院、贺州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7所院校。招生专业统一为小学教育,招生计划中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的2016年应届初中、普通高中毕业生可自愿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据悉,培养学校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中考或高考成绩分地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定向县(市、区)两年制定向师范生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五年制定向师范生不做跨县(市、区)调剂。
另外,两年制、五年制定向师范生分别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五年一贯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两年制定向师范生第一学年、五年制定向师范生第二学年结束,由培养学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
农村小学教师实行全科培养,学历为专科,高中毕业定向师范生学制为2年,初中毕业定向师范生学制为5年。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在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6年以上。
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两年制定向师范生
报读两年制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要达到2016年广西高职高专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符合报读条件的考生,在高职高专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学校的小学教育专业(免费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年制定向师范生
报读五年制定向师范生的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不低于2016年户籍所在县(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没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以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为标准)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等级。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于7月10日—20日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其中异地就读、符合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