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质检总局和自治区质监局的工作部署,提高企业生产高质量产品的自觉性,南宁市质监局近期组织家具产品等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承诺工作。
“产品质量承诺”,是企业承诺按照相应产品标准进行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的一项自愿活动,坚持企业自愿为原则,不作强制要求,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在企业做出质量承诺后15个工作日内,企业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将对承诺企业开展首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产品内在质量,并根据企业承诺的内容对重点指标进行抽检,企业承诺中特别声明严于标准的指标要全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