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从自治区财政部门获悉,今年广西提高生活补助等各项标准,以进一步推动广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实施,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自愿到基层单位服务和就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截至今年5月底,自治区财政已筹措补助资金2684万元。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根据中组部、人社部、财政部等九部委《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自治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调整提高各项补助标准。具体而言,从2016年起将“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16万元(中央财政2万元,自治区财政1600元)提高到3万元(中央财政2.5万元,自治区财政5000元),增长了38.9%。安家费补贴方面,从今年起,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此外,对于全国“三支一扶”人员示范培训班的,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自2006年广西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以来,到2015年年底,全区共招募了“三支一扶”大学生3306名,这些大学生在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16年,广西计划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800名,通过提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将吸引和鼓励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到基层单位服务和就业,既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又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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