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马山县将于7月份推行财政工资统发单位版工作,这是马山县财政工资管理工作在实施“财政统管”模式14年后的又一次大改革。
2002年以来,在财政对预算单位公用经费保障不足的历史背景下,为更好“保工资、保运转”,马山县实施了财政工资统发系统财政版,推行了财政工资由财政局集中统一管理发放的运行模式,在保证干部职工工资正常发放的同时,有效规范了财政工资管理。但随着工资、税收、社保等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财政统管”的运行模式下产生的单位主体责任缺失,单位人员管理和工资管理两权分离、信息不清的矛盾已不能适应管理的需要。据了解,目前南宁市各县区除马山县之外,已经全部推行单位版工资统发系统。为转变财政工资统发管理模式,适应相关工作管理新形势,马山县决定于今年7月份起推行财政工资统发系统单位版,对现有工资统发系统进行升级,增加“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版”模块,把原本属于单位的人员信息、工资信息和数据录入、审核、汇总工作“还权”给单位,由统发工资财政集中代管的做法,调整为单位和财政共管。此项改革工作将分两批推行,第一批是7月份先在县直各单位试点实施,第二批预计于9月份在乡镇一级实施。
推行财政工资统发系统单位版后,将进一步理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中的关系,明确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预算单位、财政局业务股室、工资经统发中心三级审核的机制。一是有利于划清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在工资管理、发放工作中的责任,强化预算单位人员与工资管理的意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有利于提高数据录入、修改的准确性,杜绝人为舞弊现象的发生。三是有利于部门间相互监督,以及发挥单位职工等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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