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保障户申请公租房将更加便捷。从7月4日起,由南宁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推出的南宁公租房分配报名大厅及网上报名信息平台正式启用。今后,正在享受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低收入家庭、已取得公租房资格证的保障家庭,看中哪个项目的房子,足不出户就可网上申请报名选房或者自行前往公租房分配报名大厅了解房源信息并报名选房。
年内共有4580套房源供选择
今年南宁市需要完成1万套保障房分配入住工作,其中市本级需要完成4800套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据悉,这是今年南宁市实行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行后的“首次开闸”。
惠民安居·蒲新苑(多层),惠民安居·凤岭北苑二、三期,惠民安居·北湖苑廉租房(高层)等6个项目,可面向社会受理申请的保障房为4580套。预计入住时间未定,一旦有新的保障房项目交房,分配报名大厅及网上报名信息平台将第一时间更新可选房源信息。
据建管中心房管科科长周国明介绍,第一批参与登记的申请对象共有9000多户。据统计,未来2~3年内,南宁市将新增近3.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只租不售租期不超3年
“承租到一定年限之后,可否优先购买租住的公租房?”市民王阿姨期盼公租房能够“租转售”。对此,建管中心明确表示,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中低收入保障对象阶段性住房困难,根据相关规定,“公租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
据介绍,并轨后廉租房和公租房统一纳入公租房租赁管理,签订统一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租期不超过3年。租赁期限届满继续承租的,保障对象应当于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资格复核申请。复核后,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那么,轮候家庭通过哪些途径知道何时有心仪房源?据介绍,此次推出的南宁公租房分配报名大厅及网上报名信息平台,均可报名选房。
放弃选房两年内不得再申请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受理期为2016年2月22日至12月31日。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不受上述受理期限限制,工作日均可申请。
如果轮候在前面的保障户“犹豫不决,还没决定选房时”,排在后面的保障户怎样才能入选?根据《办法》,取得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的;参加选房但无正当理由放弃或者拒绝选定住房的;已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的。如有以上情形之一,视同放弃公租房租赁资格,自放弃选房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为此,建管中心提醒保障户选房时要慎重,而且每隔1个月都会有新一批房源进入信息平台供大家选择,房源充裕,保障户没有必要去抢房。
两种方式报名选房
●网上选房:南宁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nnjgzx.com
●现场选房:南宁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分配报名大厅。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37-1号江南房管所一楼大厅(星光福建路口原江南海鲜市场对面);咨询电话: 0771-4887940
网上选房步骤
1.登录网站http://nnjgzx.com/,选择选房报名入口,按提示浏览选房报名须知、公租房可选房源楼盘信息表。
2.保障户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选房报名信息。系统具有自动识别功能,能够识别报名家庭是否为保障家庭。报名成功后,系统会发送报名成功的短信至报名家庭填写的手机上。
3.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名家庭具备选房入围资格,建管中心将通过短信、电话联系等方式组织保障户参与选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