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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报名入围却不去选房会怎样?
答:无故弃选者两年内不得再选。
“如果我现在填了凤岭北苑,等到凤岭佳园得交房,我再改选那里可以吗?”公租房保障户易先生问。既想根据所允许的条件选套大房子,又想找到离自己上班地点近的房源,这是很多保障户选房时所考虑的因素。
记者从网上报名信息平台看到,保障户登录南宁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官方网站,点击报名选房,按提示依次浏览了选房报名须知、公租房可选房源楼盘信息表。选房人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意向公租房项目小区、是否属于优先选房家庭、联系电话等选房报名信息,会自动与内部系统信息进行匹配。系统会自动识别、统计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信息,并向报名成功的人员发送手机短信。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具备选房入围资格,建管中心将通过短信、电话联系等方式组织保障户选房。
建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有人因自身原因在报名成功后又放弃选房,就会挤占其他公租房申请者的资源。因此,报名入围后又放弃选房的情况,是不允许的。如果放弃选房,将面临两年内不得再次选房的处罚。该负责人提醒,资格审核通过后可以保留3年,申请户一定要慎重选择,在选房问题上太随意的话,可能会让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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