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交警指挥中心电警在市区范围内拍摄到的交通违法共88385条,其中1月份抓拍最多,达23528起,6月份最少,7710起。其中,通过路口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大货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高速路上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最多。
“通过路口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位居榜首
据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抓拍“通过路口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电警数共36179条,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位居榜首。
“很多驾驶员在通过仙葫荣茉路口时,没有提前进入右转辅助车道,而是到了路口占用直行车道右转弯,影响了直行车辆的通行效率”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民警介绍。据了解,仙葫荣茉路口成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重灾区”,上半年,该路口抓拍此项违法行为多达16993起。
对于“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100元,记2分。
为此,民警提醒驾驶员,经过路口时,最好减速并注意观察设置在路旁的导向标志牌以及地面上导向标线,按照所需要行进的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一旦错过,务必行进到前方路口再掉头,以免被电警抓拍。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较多
违反禁令标志停车
上半年,电警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共25099条,其中华东华强路5704起,鲤湾民族路4518起,南环江北大道3169起,其他11个路口11708起。
据了解,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主要是指机动车在单行线上逆行。华东路和华西路是南宁市商品批发市场,经常有外地商贩到此进行批发交易,一些驾驶员不熟悉路况,在这里逆行,而有部分本地商贩为了贪图方便装卸货物逆行。
对于“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200元,记3分。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目前南宁市区共有单行线路22条,通行时需注意观察路口的交通标志,遇到是单行线路的,务必绕行按规定通行。
大货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屡禁不止
大货车违反限行规定
据了解,在南宁市快速环道的厢竹大道,竹溪大道,白沙大道等路段货车违反禁行规定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数据显示,货车违反限行通行规定在快环上行驶的共18002条,其中厢竹大道邕宾立交桥路段5887条。
对于“未取得通行证件驾驶机动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通行、停靠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地点和速度通行、停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5条第1款第9项,罚款200元。
交警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交警部门将加大对快环货车此类违反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整治力度。请按货车区域通行证明上载明的通行线路和时间选择好相应的线路绕行快环禁行路段。如必须要通行快速环道相关道路的,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或是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办理区域通行证。
高速路上行驶超速也不少
兰海高速武鸣段属于南宁交警的管辖范围,今年上半年该路段电警抓拍到车辆超速共2256条。
“对于高速路上的超速行为,根据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条例,处罚轻则罚款200元,记3分,重则罚款上千元,记12分,并吊销驾驶证。”指挥中心民警介绍。
为此,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在高速路上行驶务必注意观察限速牌,按限速通行,安全文明驾驶,以免被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