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3日从南宁市城乡建委获悉,截至目前,我市棚户区改造开工10571套,占总任务的53.4%,棚改任务已实现“双过半”。2016年,我市将加大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坚持大片区统筹推进旧住宅区改造,加快城市更新步伐,同时将多形式多渠道引导群众接受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式。
南宁今年棚改任务已完成过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南宁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6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自治区向南宁市下达2016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19814套(户)(含2015年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超额完成698套)。为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南宁市按上浮约15%安排全市2016年度棚改任务,目前,各县区、开发区已与市人民政府签订2016年棚户区改造目标责任书,计划完成年度棚改项目22321套(户)。
截至目前,各县区、开发区已落实项目47个,落实改造户数20625户。其中货币化安置2830户,目前开工10571套,占总任务的53.4%。
市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5月中下旬对各县区、开发区棚改项目进展情况巡查结果看,各县区、开发区均落实了棚改目标和责任,落定并积极推进项目,加大了棚改工作力度,实现了自治区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时间节点要求,并有信心确保实现国家任务9月底前100%开工的时间节点目标。
大片区统筹推进旧住宅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中的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主要类型之一。 2016年,我市将加大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加快城市更新步伐。对住宅成片、配套不齐全、居住环境差、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而又缺乏重建改造资金的老旧小区,采取综合整治的模式进行改造,早日改善和提高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
坚持大片区统筹推进,提高改造质量,确保改造效果。严控零星改造,实施的项目要达到一定的规模,原则上应结合道路路网、街区规划,科学确定改造范围,并将配套设施建设要求作为项目改造的条件。着手开展南宁市精品路线(如民族大道、白沙大道、星光大道、快速环道等)两侧、重点区域门户(如五象新区、城市出入口等)及其周边的改造。
加大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
根据国家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工作要求,南宁市通过提高货币补偿标准、回购安置房、试点以购代建等方式,在棚户区改造中积极开展货币安置工作,努力实现减轻政府建设安置房和过渡安置压力、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的目标。
2015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2015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以购代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以购代建试点项目及以购代建工作流程等事项。2015年,我市完成棚改货币化安置4274户,占当年国家任务的65.8%。
据介绍,今年南宁市将多形式、多渠道引导群众接受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式整合市场资源,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探索推进“房票”购买安置房等模式;对棚改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自行购房安置的,继续执行增加购房补贴政策;推进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的“以购代建”工作。
同时,结合已实施的“以购代建”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区、开发区通过政府组织团购、政府集中采购的形式,在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实行“以购代建”方式安置被征收人。积极推广政府搭建的安置房源信息化服务平台,棚改被征收人通过服务平台选购安置住房,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加速推进征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