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大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半年发放各类救助金近20亿元
今年以来,我区持续提高社会救助能力和水平,及时下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五保供养资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以及临时救助资金等。这是记者从7月15日召开的全区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获得的消息。
据悉,目前我区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分别达到404元和213元,累计支出五保供养资金3.72亿元,集中和分散供养对象月人均供养标准分别达到364元和280元;已下达边民生活补助资金5.41亿元,占全年筹措目标的100%,每人每月补助标准达到130元;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5.05亿元,已支出3.76亿元直接救助困难群众53.79万人次;下达临时救助资金1.17亿元,已支出0.23亿元应急救助1.17万户(次)。
我区还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自治区民政厅已联合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妇联下发通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工作。民政厅负责人表示,下半年,我区重点探索五保供养对象的分类管理,整合现有的五保供养机构,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完善医疗救助机制,逐步解决医疗救助资金缺口问题;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响应机制,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的家庭提供临时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