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从自治区工商局获悉,南宁日报社印刷厂、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等我市135家企业上榜2015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获评企业需在网上“晒信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此次工商部门向社会公示的2015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共335个,其中南宁市入选企业达135家,上榜企业数量位居全区之首。参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企业应符合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3年,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社会信誉好等申报条件。公示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经各市级工商局推荐,再由自治区工商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相关企业过去一年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期为1年。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的信息均可以通过广西红盾网查询,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于经核实存在失信行为的公示企业,工商部门将撤销其公示资格。此外,工商部门将通过开展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活动,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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