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围绕目标,以城乡居民需求变化为导向,进一步丰富消费内容,挖掘消费潜力,活跃消费氛围,上半年消费品市场实现平稳增长。
据统计,1—6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04.18亿元,同比增长10.15%,较去年同期提高1.03个百分点,高于自治区增速0.31个百分点,高于全年工作目标0.65个百分点。
具体来看,超半数县(区)、开发区完成上半年增长任务。1—6月15个县(区)、开发区中,10个县(区)、开发区完成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上半年增长任务。
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稳步提升。1—6月我市限额以上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442.81亿元,同比增长8.95%,增速较去年同期提升4.17个百分点,较1—5月累计增速提升0.37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呈上升趋势,累计增速逐月提升。
批发业和零售业回升趋势显著。1—6月批发业实现销售额1328.26亿元,同比增长11.65%,较去年同期提升6.35个百分点;2016年零售业实现销售额903.6亿元,同比增长14.23%,较去年同期提升1.81个百分点。
权重类商品销售带动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增长。1—6月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中西药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日用品类等商品实现零售额378.63亿元,占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比重达90%,同比增长9.38%,较1—5月提升0.44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