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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开展饲料企业添加剂氯化钠专项整治工作 |
发布时间: 2016-08-17 15:47:30
| 来源: 市农委
| 作者: | 责任编辑: 沈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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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饲料企业添加剂氯化钠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饲料投入品规范安全和畜禽水产食品安全,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南宁市农业委员会近日组织县区开展2016年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严格区分食用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及畜牧用盐的使用范围,督促饲料行业企业必须使用有生产资质的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不得使用食用盐、畜牧用盐。二是加强台账管理,严防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披上食用盐外衣进入食盐市场。组织企业自查,督促企业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建立健全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采购、使用台账,严格落实供应商评价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执法,一旦发现企业违法使用无证无号或不合格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产品等其他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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