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帮助贫困村村民早日脱贫,实现农村居民共同富裕?对于这些问题,各方都在绞尽脑汁想办法。近日,南宁市印发的《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进一下探索解决上述问题,未来几年南宁将通过制度、政策、资金等多个方面,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带动村民脱贫致富。
各县区可申报7至10个试点村
按照《实施方案》,南宁市各县区将选取7~10个试点村(其中不少于1个贫困村)进行申报。各县区将组织专业人员,加强对获得自治区批准的试点县(区)的业务和生产技能进行指导。到2017年12月,市财政、发改、农业和扶贫等相关部门将对各试点县区项目村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那么,这些村靠什么来发展经济呢?《实施方案》建议,可利用土地、森林、山岭、荒地等资源,建设农产品种养基地,开发农场、农家乐等;基础较好的村可发展物业经济,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可通过发包获取租金收入等;一些试点村还可通过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各类村集体资产,搞活存量资产分包或租赁、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经营等来积极搞活资产经营。
试点村最高获300万元补助
农村经济发展最缺的就是资金,为了大力度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将加大支持力度。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每个试点村扶持资金补助200万元。市政府将加大支持力度,再给予获批的试点村一定的财政扶持资金补助。其中,贫困县区的试点村市级财政给予每村扶持资金补助100万元,非贫困县区的试点村市级财政给予每村扶持资金补助50万元。同时,“三农”政策和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南宁市将给予试点村一定的倾斜。
《实施方案》同时规定,试点的各级财政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对鼓励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物业经营等补助。不得用于项目配套、偿还乡村债务、建设楼堂馆所、购置交通通讯工具和发放个人补贴等方面。
积极探索建立股权扶贫机制
除了资金上的大力支持,南宁市还将从制度、政策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在贫困村探索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的股份,建立股权扶贫机制。
为了确保村集体经济真正造福每一位村民,《实施方案》还要求各县区试点村必须完善村集体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等,确保村集体成员共享增值收益。
同时,涉农的优惠政策将会综合支持试点村集体经济发展,比如鼓励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及资金项目向试点村倾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