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压,从严查处了一批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现就6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横县平朗乡平朗社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覃天贵在任平朗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从平朗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中给定工、半定工干部发放年终补贴。平朗乡纪委给予覃天贵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二、宾阳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宾阳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以各种级别职务补助、机关职工下乡补助、中层领导绩效考评奖等名义给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宾阳县纪委、县监察局给予该中心主任覃本仕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该中心副主任廖非凡、黄志斌、甘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三、上林县塘红乡中心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塘红乡中心学校从学前教育经费、教职工水电费、店面租金、学校食堂利润中套取资金,以各种名义给教职工发放津补贴。上林县纪委给予该校副校长黄志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林县监察局给予总务主任覃德扬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四、马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违规发放福利问题。马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违反有关规定,采取巧立名目、虚开发票的方式给干部职工发放福利和购物卡。马山县纪委给予该中心主任曾世培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五、隆安县那桐镇那桐社区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卢成善在任那桐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主持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以“督促安排节前清洁卫生大清理补助工日”的名义给社区各生产队队长发放中秋节月饼款。隆安县纪委给予卢成善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六、江南区五一中路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江南区五一中路学校利用小金库资金,以工作奖励金为由给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发放奖金。江南区纪委给予该校校长罗周胜、党支部书记万欣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原党支部书记黄秀岗、出纳陈利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校长黄蓓、潘月湘、韦嬛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做到不越“底线”,不触“红线”,不碰“高压线”。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规范津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对违纪违规问题严抓严管、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四风”问题始终保持一寸不让、动辄则咎的高压态势,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坚决查处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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