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可免费熟悉考场环境
驾考如何做到公开、公正和公平,也是众多考生关心的问题。
《方案》提出,要加强考试员队伍建设,不得聘用驾培机构教练员担任社会辅助人员,专职考试员承担考试任务量的比例应当达到50%以上,兼职考试员承担考试任务量的比例应当达到20%以上。
《方案》要求,全区各地要严格执行考试评判规定,不得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切实保障考试质量。要全面落实随机安排考试,由计算机系统当日随机安排考试员、考试车辆、考试路线,杜绝人为操作。要严格实行考务公开,通过互联网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员等考试信息;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考生有权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公布考场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
3 可一次性预约多科目
《方案》要求,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实行人工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既保证客观公正,又保证评判质量。2016年,全区各市要建设完成3条实现计算机评判的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线。2016年底前,全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必须实现人工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2017年底前,全区各市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接入监管系统,实现考试详细过程、考试成绩通过考试监管系统传输。
全区各地要优化考试流程,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在白天考试时,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提高考试工作效率。要积极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预约,连续考试,实现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申请人可以一次性完成其他科目预约、考试、领证全过程,南宁、柳州、桂林3个一等车辆管理所应在2016年底前完成,北海、玉林等9个二等车辆管理所应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车辆管理所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
4 违规操作将追究责任
对驾考中出现权钱交易或违规操作现象,这也是考生反映较强烈的问题。因此,《方案》要求,全区各地要严格落实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属民警及工作人员进行权钱交易或存在违规操作现象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责任;属民警失察失管的,该取消资格的取消资格、该调离岗位的调离岗位;属驾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的,要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属考场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的,要暂停考试业务或取消考场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考试设备供货厂商提供不符合标准的设备或修改计算机考试系统参数,影响考试结果的,不得继续使用涉事企业考试设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驾培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培机构。违反规定者,一经举报,严查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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