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之前觉得自己开网店也是老老实实做生意,这个培训对自己没啥用,但听完还是明白了不少雷区,对自己以后的经营也有好处。”张女士在南宁经营一家淘宝店,专卖螺蛳粉、老友粉等广西特产。昨日参加南宁市电商价格政策培训会后,她才发现很多常见的网上价格标识方式都违规了。南宁市物价局当天在培训会通报了电子商务交易价格举报投诉情况,并对电商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提醒告诫。
互联网虚拟零售商店(简称为网店)是一个新兴行业和新的商业模式,近年来发展迅猛。由于部分网店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缺乏对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了解,忽视价格规范管理,导致价格纠纷问题屡屡出现。自去年以来,南宁市“12358”价格举报平台频繁接到全国各地举报人关于淘宝、天猫等网络交易平台对南宁市电商经营者涉嫌价格欺诈的举报投诉。
南宁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投诉来自山东、河南、湖北、浙江等国内多地,其中有80%是职业投诉人,投诉问题不仅详细而且专业。“有些短期内多次提出投诉,有些是一次性提出多起投诉,基本都会要求退一赔三和举报奖励”。经调查,电商经营者开展网络销售存在的问题集中在虚构原价,未按规定在商品销售网页对“划线价”作解释说明,“划线价”无真实来源依据,虚假优惠折价、低标高结等。市物价局目前正在开展调查取证和核实工作,对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昨日,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网店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的提醒告诫书,要求网店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物价局适时进行检查,对未开展或不认真自查自纠以及发现问题不整改的网店,将依法查处。对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除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并列入南宁市信用体系失信名单。
■特别提醒
网店要明码标价禁先提价再促销
在昨日的培训会上,南宁市物价局发布《关于规范网店经营者明码标价的通知》。
1.网店必须做到标价内容完整、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标价。网店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必须标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或者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基本标价内容。
2.网店降价销售商品应当标示降价原因、降价活动起止时间、原价和现价。降价原因必须真实有据,通常有促销、酬宾、店庆、换季、临期、滞销、积压等。不得虚构原价和降价原因,禁止先提高价格(原价)再降价或打折促销,禁止虚假优惠折价。
3.网店开展价外馈赠物品或有奖促销时,应当标明馈赠物品或奖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关内容。有奖销售还应标明奖项和中奖概率等。网店开展返券、送现金、积分促销时,应当标示范围、时间、条件、方式、价值等有关内容。
4.网店不得使用粗俗的、含糊不清的或者带有误导性的用语进行标价,例如“跳楼价”“惊爆价”“×折起”等。应当建立内部价格投诉处理机制,及时高效地妥善处理价格纠纷,对发现的价格违法问题进行自我纠正。
■相关案例
南宁市物价部门近两年来收到举报人主要反映网络经营者存在的涉嫌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行为共分为六类:
●商品销售网页的宣传图中标有“原价”字眼,或商品销售网页中用文字标注有“原价”字眼,涉嫌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7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
案例:淘宝网某网店销售一款珍珠项链,该商品销售网页上用文字标注“原价300元,现价200元”,消费者下单购买后发现该网店从未按300元销售过此款珍珠项链。消费者因此举报该网店涉嫌存在虚构原价的价格行为。
●商品销售网页标示有一个画了横线的价格(以下称“划线价”),在该价格下又另有一个“促销价”(或“折扣价”)。“划线价”与“促销价”相差悬殊,而且在该网页页面上未对“划线价”的含义做解释说明,涉嫌存在诱导或误导消费者购买。
案例:天猫商城某网店销售一款李子水果商品,标示“价格¥98.00 促销价 ¥68.00(上新促销)” ,且在该商品销售页面中未对98元“划线价”的含义进行解释说明,消费者因此举报该网店涉嫌存在诱导消费者购买。
●商品销售网页标示有一个“划线价”,在该价格下又另有一个“促销价”。该“促销价”实际上是该网店一直以来的最高成交价格,并非降价后优惠价格,涉嫌存在诱导或误导消费者购买。
●商品销售网页的图片宣传价与实际交易价格不一致。
●商品销售网页标示打折,实际交易价格高于按照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价。
●商品销售网页宣传“前×名消费者可以享受××优惠”,但网店经营者实际未给予消费者优惠。
案例:天猫某网店销售面包机,商品销售页面文字宣传称“前1000名购买者可以享受半价优惠”,但消费者下单付款时未能享受到半价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