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7月1日全面实施,从实施后的8月申报纳税情况看,隆安县主要开采的矿产石灰石、银矿、制砖用粘土、非制砖用粘土、页岩等经测算对比,改革前后资源税费负担率增减变化均为负数,企业税费负担总体减轻。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资源税改革领导小组,由税政部门负责对资源税改革的统筹部署,各管理分局负责改革工作的具体落实;将资源税改革细化为宣传辅导、培训落实、征收管理等几个细项纳入绩效管理,实行分阶段、分步骤适时进行考评打分,以评比促落实。
争取地方政府重视和部门配合支持。隆安县地税局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各部门的支持,结合征管实际建立健全资源税征管协作长效机制,同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立联席会议、合作制度,通过加强征管协作,认真做好辖区内矿产资源调查,掌握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以及矿产资源情况,获取全面准确的资源税改革数据信息,为资源税改革提供数据支撑,打好改革基础。
广泛进行宣传。以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为宣传重点,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相关部门的支持以及矿产纳税人的配合。立足增强政策落实的确定性,主动深入各个矿产企业进行宣传和政策辅导,帮助纳税人提前熟悉税制,适应征管新规定。
加强培训辅导。组织业务股室和管理分局业务骨干参加了市局的资源税改革业务培训,通过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对资源税改革税目、税率、折算比、新资源税申报表以及改革意义等开展专题培训,确保纳税人理解和按时完成申报。
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及测算工作。隆安县地税局税收管理员深入到辖区内的矿产企业采集纳税人2012年至2015年的开采量、开采成本、销售利润、税费缴纳情况等信息,又从国土、水利部门取得纳税人近两年的实际开采量、定价标准、实际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等信息,并认真测算税费负担率、测算各税目原矿和精矿的折算率,提出折算率建议和适用税率建议,确保资源税改革纳税人负担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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