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公安机关受理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范围,试点时仅受理广东、湖南、浙江三省籍在桂人员,如今已率先全面铺开全国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从今年7月1日起,全区14个地级市公安机关将分别确定1个户籍窗口办证点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间暂时受理浙江、广东、湖南三省籍在桂人员居民身份证的异地换补领工作。记者9月28日从自治区公安厅了解到,经过1个多月的试点,从今年8月1日起,广西率先全面铺开全国范围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受理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范围,从试点时广东、湖南、浙江三省籍在桂人员扩大至全国所有在桂人员(除少数民族版本地区)。
也就是说,外省籍居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区内异地补领、换领的,当事人可凭本人居民户口薄(或居住证)和旧的居民身份证(因丢失换领的,免交旧的居民身份证),到各市指定的户籍窗口(名单附后)申请办理,无须再返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证件申领手续。如因个人居民身份证换领的,免交旧的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
南宁市开展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办理点
兴宁派出所、永新派出所、中山派出所、亭子派出所、大沙田派出所、城关派出所(邕宁)、标营派出所和上林县城关派出所、隆安县城厢派出所、马山县白山派出所、宾阳县城南派出所、横县附城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