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近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涉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治理、福利慈善、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等方面的定量目标近40个,将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丰富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民政公共服务需求。
社会救助
2019年全面实施临时救助
根据《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目标,“十三五”期间广西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发展养老服务。
“十二五”期间,广西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连续五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全国率先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但同时,贫困人口多,特殊困难群体基数大,民政兜底保障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对此,《规划》中提出,“十三五”期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分别增长10%和15%,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率达到50%,力争到2019年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扶贫标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95%以上的县区,全面实施临时救助。
居家养老
建设30个养老产业园区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未富先老”特征突出。“十三五”期间广西将全面发展养老服务,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广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其中,包括实施“1521”养老示范中心建设工程,自治区本级建成一所1000张床位以上的集培训实训、护理康复、科学研究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示范机构,设区市建成一所500张床位以上的专业性养护机构,县区建成一所2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重点乡镇改造或新建1所100张床位以上辐射周边的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
同时,加快广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重点在南宁、桂林、北海、河池等地建设15个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建设中国-东盟(南宁)健康养老产业城、老年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等30个养老产业园区,到2020年,全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35%以上,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基本覆盖城镇社。
社会服务
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
广西“十三五”期间专项社会事务重点工程包括新建救助管理站20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50个,新建殡仪馆10个、殡仪服务站(中心)15个,新建20个市县城市和5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安放(葬)设施等。
此外,深化殡葬改革,科学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积极推行骨灰撒海、撒散、植树(花、草)、立体存放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逐步建立生态安葬奖补激励机制。
加快殡仪馆建设和火化设施改造升级,推广应用环保殡葬设备产品,加大城乡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寄存设施建设力度。同时,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从减免困难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逐步过渡向火化区辖区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创新和优化殡葬服务供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