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南区法院派出10名干警前往美丽乡村责任网格开展卫生整治活动,这是该院第36次组织法院干警投身乡村建设,现场体验清洁乡村活动,亲身感受通过自己辛勤劳动改变乡村环境的快乐,带动村民群众大力支持并自觉参与乡村建设实际行动,也是为开启宜居乡村的奠基之举。
乡村建设责任主动担。自“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以及“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江南区法院动员全体法官、干警主动投入到乡村建设工作中,根据城区的统一安排,自觉领到乡村建设网格“责任田”——苏圩镇敬团村,按照全市乡村建设考核标准,以齐、洁、美为目标,深入开展环境整治。每次参加活动都进行详细考勤登记,参与情况、工作成效直接记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
宣传发动注重理。2013年,敬团村的牛、鸡、鸭散养现象非常普遍,群众参与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不高,村庄卫生仅靠有限的公职人员很难推进。因此,江南区法院坚持“群众的力量无穷大”理念,利用入户、到田间地头与村民闲谈拉家常等方式,全面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有关章节条目,重在讲理,开启村民的思想觉悟,不失时机地灌输改善居住生活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针对不同的对象,法官把道理讲到痛处,村民们深受启发。同时,用行动说话,把乱堆乱放的杂物整理好堆放好,把随意丢弃的垃圾清理干净。村民们被干警的行动所感染,现在大家都能主动清扫自家房前屋后,自觉整理杂物,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整治活动坚持搞。近年来,江南区法院把清洁乡村活动作为常规功课,定期组织干警到所在的乡村责任网格内与当地村委干部、村民一起开展清洁活动,少则3—5人,多则十几人,除杂草、清垃圾、整杂物、做宣传,坚持不懈,从不间断。经过几年的努力,江南区法院网格内村民们逐渐养成了讲究卫生、保护环境、有序堆放柴火杂物的习惯,乱倒垃圾、村屯周边脏乱差、田间地头白色污染等现象得到很大改观,乱堆的杂物和垃圾被清理干净了,处处呈现“天长蓝、树长绿、水长净”的景象,为宜居乡村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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