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人才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人才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补助标准》),规定专项资金只能用于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服务、机制体制创新这5个方面,引进领军人才最高可获得一次性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