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重拳打击不合规车辆运输行为
目前已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日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广西基本消除车辆运输车违规运营现象,推进标准车型在汽车整车物流行业的普遍应用,确保主要运输通道通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根据《工作方案》,广西将加强对车辆检验检测、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的监管,强化对新增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的实车检测,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各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予通过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
管理部门将摸清本地区汽车整车物流企业的基本情况,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制定不合规车辆分阶段改造淘汰计划,并监督落实,引导企业购置标准化车型。同时督促乘用车制造企业、汽车整车物流企业重新核定车辆装载量、修订运输计划、商定运价并调整运输合同。汽车整车物流企业尽快淘汰不合规车辆或改造恢复为符合标准的车辆。并督促乘用车制造企业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符合载运标准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车辆运输车出场(厂)上路;对于强迫、指使、暗示汽车整车物流企业违法超限运输的乘用车制造企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本地乘用车制造企业厂区分布及车辆运输车行驶通道实际,有针对性地设置执法检查点,第一时间果断处置不按要求装载行为,严禁“双排车”出场(厂)上路。对三次以上违法违规的乘用车制造企业、汽车整车物流运输企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相关信息上报,进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和实施联合惩戒,同时予以曝光、约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市相关部门将加强路面联合执法,严把路面检查关和高速公路入口关,对拟进入高速公路和上路行驶的“双排车”一律劝返;拒不听从劝返的,依法处罚并强制卸载。
■进度安排
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并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更新改造不合规车辆运输车
2017年6月30日前 完成20%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其中2017年底前完成60%
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符合新修订GB1589要求的标准化车辆运输车比重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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