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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下旬起区外参合人员可在广西就医报销

发布时间: 2016-11-14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叶祯 |责任编辑: 沈晔

前段时间,燕女士把家公家婆从贵州农村接来南宁生活。家公因病住院了,虽然在老家参加了新农合,却没办法在南宁联网结报。如今越来越多的外省人来广西工作学习和生活,如何解决区外参合群众异地就医结报问题?近日,自治区卫计委制定了《广西服务区外新农合参合群众在广西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试行)》),将于12月下旬正式开展异地就医联网结报试点工作。

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目标是什么?

据介绍,广西将完善异地就医补偿管理政策、信息系统功能和服务网络,建立起有效的服务区外参合群众异地就医运行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与区外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

《方案(试行)》的基本原则是“两个坚持”和“一个先行”。“两个坚持”,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与分级诊疗同步推进;“一个先行”是试点先行,稳步推开。

2016年,将完善自治区人口健康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建设,使其具备服务区外新农合参合群众就医结算功能,基本实现与国家新农合异地就医信息平台(系统)和定点联网医疗机构联通,开展区外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在区内定点就医结报试点。

到2017年,基本实现区外新农合参合群众转诊住院患者在区内定点就医结报。

异地就医联网结报主要有哪些措施?

建设完善异地就医联网结报信息系统,即完善自治区级异地就医联网结报网络;实现异地就医信息系统互联与数据共享;异地转诊、住院登记及出院结报信息要实时交换;在院诊断及费用信息原则上要每日上传;出院病案首页信息在患者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垫付资金回款申请和拨付信息要按月定期交换。

异地就医联网结报有哪些好政策?

首先是区外新农合患者来桂就医联网结报实行定点管理。根据医疗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区外患者就医流向和与自治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联通情况,择优确定联网结报医疗机构名单并提交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各地选择情况,组织联网结报医疗机构与相关省份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签订结算服务协议。对规范转诊至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在出院时仅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新农合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其次是规范异地就医补偿政策。对区外就医参合群众在区内就医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以及报销政策依据定点协议执行。原则上,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按就医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项目标准执行,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等执行参合地规定。对于可能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及意外伤害后续治疗,暂不纳入即时结报范围,出院时患者全额支付医药费用,回参合地申请补偿。

第三是服务区外参合群众在广西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报工作与分级诊疗制度推进相结合,定点联网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流程与信息交换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做好通过国家或自治区级信息平台获取患者转诊或备案信息,接收患者住院,并在出院结算时为转诊患者提供即时结报服务。无转诊或备案信息的患者,不纳入就医结报范畴,按一般自费患者结算医药费用。

何时实现在广西异地就医联网结报?

根据进度安排,2016年12月中旬前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信息系统功能,组织对整个异地就医结算流程的各环节模拟测试,开始试运行,对区外到试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新农合患者进行全程跟踪,对转诊、审核、结报方式、资金拨付各环节进行优化,逐步完善异地就医的各项政策、制度。

2016年12月下旬,正式开展异地就医联网结报试点工作。

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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