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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南宁工商受理消费投诉7382件 保养维修成热点

发布时间: 2017-01-17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高宇峰 |责任编辑: 沈晔

  1月16日,南宁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2016年数据统计分析。数据显示,2016年度,南宁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咨询、投诉、举报共计54768件,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 ,解答咨询45968件,受理消费投诉7382件,受理群众举报1345件。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成投诉新热点,约日均一起投诉。

  商品类投诉

  ●投诉前三位:交通工具、通信产品、家用电器。其中,增幅最大的为房屋类投诉。

  交通工具类投诉,以电动车、汽车问题最为突出。其中,电动车投诉的主要问题有:电池质量差,使用寿命、继行里程达不到承诺标准;制动性能差,达不到安全要求;售后服务不到位,特约维修点技术不过硬,屡修屡坏,有些商家甚至拒绝填写保修记录;部分产品无合格证和车架号,或者合格证与车架号不符,涉嫌假冒伪劣。

  汽车投诉主要是:经销商收取定金后,无法按时或按约定内容交付车辆;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如发动机运转异常、刹车异响、吃机油、避震器断裂等;维修人员技术差,维修质量缺乏保障,且维修费用高昂,个别甚至存在使用假冒劣质零配件。

  通信产品、家用电器类投诉主要是:产品质量、检测鉴定、“三包”售后服务等方面不尽如人意。如商家送货、安装不及时;“三包”期内产品出现问题,经销商和售后商互相推诿;“三包”期内经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退换产品难;“三包”期内应免费维修却被收取额外费用等。

  房屋类投诉数量上升幅度大。2016年的房地产消费纠纷比2015年增长50%,九成以上的投诉指向房屋买卖当中的格式合同,如:双方未能就买卖合同达成一致时,开发商不退定金;开发商未能如期交房,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未达到交房标准,仍强行要求消费者收房等。由于房地产涉及金额较大,民事调解不成诉诸法院的案例屡见不鲜。

  涉及主体投诉

  ●投诉重点:上榜“前十”的商家多被投诉不履行约定承诺,还有商家跑路导致消费者交费后得不到服务,也拿不回退款。

  一家房地产公司、水果营行、两家电器专卖等商家“上榜”。他们均是被消费投诉较多的。

  其中,房地产公司因项目停工、延期交房、不履行合同约定被投诉了100次。

  电器商家主要被投诉售后服务差、三包期内维修难。一家超市因虚假宣传、不履行优惠承诺等被投诉。

  涉及通信运营商投诉

  ●投诉重点:2016年,消费者对通信运营商投诉达到了435起。

  投诉通信运营商主要问题在于:强制消费,如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开通增值业务、更改套餐并收取费用。手机套餐资费不明确、不透明,容易产生高额话费。上网速度慢,达不到承诺标准,宽带信号不稳定,频繁出现故障。节假日上门维修宽带故障不够及时。格式合同内容规避自身责任,有“霸王条款”之嫌。个人手机号码被泄露,频繁接到运营商等商家的营销电话和广告短信,不堪其扰,向运营商反映多次也无法屏蔽。

  服务类投诉

  ●投诉前三位: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类投诉上升较快,成了新的投诉热点,日均约一起。主要是汽车保养服务、费用等问题。如:免费保养需付费、保养后汽车出现故障等;维修家电遇到商家无故拖延、无理拒绝,不肯履行“三包”义务等。

  美容美发类预付卡问题仍旧突出,主要表现在商家突然关门、恶意逃卡、节日期间不能使用或折扣优惠缩水等。预付费纠纷金额大、人数多、处理难度大,且常伴有强制消费行为,成为当前影响民生的难题之一。

  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是“顽疾”。投诉问题主要有消费安全、收费不合理、预付消费纠纷、虚假宣传等。

  举报热点分析

  ●2016年度举报排名前三位:广告违法行为、违反登记管理行为、城乡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也有所增加)。

  广告违法行为凸显。主要是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播放、刊登的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如使用“第一品牌”“最优”“首选”等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效果,在药品、保健品、普通食品、医疗器械以及房地产、化妆品广告中尤为明显。另外,利用网络、店堂彩页以及商品外包装进行虚假宣传的举报也呈上升态势。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占比重最大。主要集中在餐饮、食品零售和美容美发服务等服务行业的无照经营行为。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有所增加。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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