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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部分市县临时降低管道天然气价格

发布时间: 2017-01-24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王煜霞 |责任编辑: 沈晔

  23日,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从当日起,广西来宾、百色、河池等地的管道天然气价格临时降低。已经开通长输管道天然气的南宁,仍按现行的阶梯价格执行。

  近年来,受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走低的影响,尤其是2016年4月广西液化天然气项目投产后,广西各市、县液化天然气的购进价格已经呈较大幅度下降。但目前广西除少数已通长输管道的城市外,其他大部分市、县的管道燃气(含液化天然气)的销售价格仍维持高位运行。为切实减轻居民及企业用气负担,自治区物价局决定对广西目前仍执行管道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市、县实行临时降价措施,适当降低其偏高的居民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具体而言,居民用气价格方面,来宾、百色、河池、贺州市和桂林市临桂区的销售价格由4.60元/立方米暂降为3.60元/立方米,柳州市销售价格由3.80元/立方米暂降为3.60元/立方米,北海、崇左市销售价格暂维持现行标准不变。县城及以下的销售价格统一降低为不超过3.80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统一规定为不超过4.80元/立方米,具体由供气企业和用户协商确定。

  对南宁而言,虽属于已通长输管道天然气行列,但仍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阶梯气价执行。即居民用气方面,第一档(≤360立方米/户)气价为3.22元/立方米,第二档(>360立方米/户≤600立方米/户)气价为3.86元/立方米,第三档(>600立方米/户)气价为4.83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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