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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7-04-20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何任朗 |责任编辑: 沈晔

  ▲横县六景镇仁和村发展大棚蔬菜产业。(黄汝德 摄)

   宾阳县古辣镇水丽村村容换新貌,村民笑开颜。(市乡村办供图)

近日,根据《“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精神和《“美丽南宁”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南宁市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部署,2017至2018年,我市在持续推进“美丽南宁·清洁乡村”“美丽南宁·生态乡村”活动基础上,集中开展“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活动。我市将重点实施“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三个专项活动,持续巩固提升清洁乡村活动,进一步深化拓展生态乡村活动,力争到2018年年底,实现全市农村“产业兴、服务优、基础强、环境美”。

十项进村行动实现产业富民

据《意见》:我市力争到2018年年底,全市“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农村产业格局初步形成,产业对农村发展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五个一”目标,即“制定1个村级经济发展计划、培育1个带动农户增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1个现代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发展1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1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让农村产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稳定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将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构建农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力实施“十项进村行动”:

实施“产业富民”和村级集体经济谋划进村行动。结合“十三五”规划发展需求,鼓励和倡导开展村庄产业规划,以县区(开发区)为单位,帮助每个行政村选定1项以上特色明显的富民产业,制定行政村经济发展计划(2017—2018年)。

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和“三品”提升进村行动。按照“稳粮食、稳经作、扩果蔬”发展思路,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或示范园区,培育一批“邕系”农产品知名品牌和特色优质的蔬菜供应基地,推广种植业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提升品种品质品牌。

实施生态养殖进村行动。以生态循环理念引领优势特色养殖业发展,打造生态养殖助农增收示范村屯和合作社示范点,通过生态养殖,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和禽畜产品,提升养殖业竞争力。

实施林下经济提升进村行动。大力发展以林下种植为主、林下养殖为辅的种养模式,实施林下经济精品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和林下经济示范项目。

实施新型经营主体进村行动。加大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力度,构建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

实施农旅结合休闲农业进村行动。挖掘休闲农业与乡村特色旅游资源,完善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扶贫发展规划。提升各类示范村屯建设,加强传统村落和民俗民居示范村屯的保护性开发利用,打造一批特色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的乡村旅游聚集区、精品线路。

实施科技推广和改革创新进村行动。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实施农业综合示范区提升工程,高标准建设一批特色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良种繁育基地。

实施农产品保鲜加工和冷链物流进村行动。加快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大力推进农超、农企和农校对接,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为特色农产品提供包装、仓储、运输的标准化、定制化服务,促进农产品进城销售。

实施电子商务进村行动。依托区内外电商平台和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培育和聚集更多农村电商经营主体,打造农村电商产业,加速农产品流通。

实施社会化服务提质进村行动。培育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农村服务平台,提升土地托管、代耕代种代收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经营,加快构建农村金融组织、信用、支付、保险、抵押担保和村级服务体系。

六项服务进村群众办事不出村

据《意见》:我市力争到2018年年底,实现全市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行政村的就业服务、儿童福利督导员配备、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助学服务、村卫生室建设、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全覆盖,以县区(开发区)为单位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达100%,广播综合覆盖率和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5%以上。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重点做好“六项服务”:

村级就业服务。我市将健全农村就业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建成覆盖全体农村劳动力的资源状况信息库。帮助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和残疾人免费接受培训并实现就业。

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加强社会保障经办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缩小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的差距。构建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农村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网络体系,促进农村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教育助学服务。继续实施教育助学“一个都不能少”计划,对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农村家庭困难在校(园)在籍学生进行资助,对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接受中等以上教育的学生进行补助。

卫生健康服务。加强行政村卫生室建设,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农村群众健康水平。以县区(开发区)为单位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定期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特色便民服务。

群众文化体育服务。打造建设文化广场、文化活动室、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播放室、篮球场、舞台、村史展览室、农家书屋、宣传文化栏等多功能文化阵地场所,不断丰富乡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效。

法律服务。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和规范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化解民间矛盾纠纷。

三改六提三增乡村面貌再提升

据《意见》:我市力争到2018年年底,全市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无害化卫生厕所、厨房、畜圈改造任务,每个乡(镇)建成一个以上的人畜分离生态养殖示范村;全市100%的乡镇有垃圾转运或处理设施并落实设备、人员、日常运行维护经费保障;当年脱贫摘帽贫困村中未通路的集中居住20户以上自然村屯全部通屯级道路;实现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8%以上;完成乡村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农村燃气普及率达到40%左右;完成中心村电网改造工程,实现行政村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行政村所在村屯有公共照明。将以乡村规划为引领,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三改六提三增”工程:

开展“三改”建设,即实施农村改厕、改厨、改圈工程。改造农村厕所,以建设和完善“两池一洗”(化粪池、便池、冲洗设备)为主要内容,对农村厕所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加快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户厨房,对农户厨房实施以“改灶、改台、改柜、改管、改水”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造,整体提高农村厨房卫生整洁程度;改造农村畜圈,加大粪污处理力度和资源化利用。

开展“六提”建设,即提升农村垃圾治理、道路通行、饮水安全、村屯特色创建、农村住房安全、能源利用水平。健全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通过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大力实施屯内巷道硬化建设;推进农村地区连片集中供水和自来水入户;发挥各类示范村屯的示范带动作用,打造“美丽南宁”宜居乡村风景线;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度,优先解决脱贫摘帽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安全住房需求;实施农村能源利用水平提升工程,提高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水平。

开展“三增”建设,即增强农村供电、通信、公共照明保障能力。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加快推进中心村电网改造、农村机井通电和贫困村通动力电项目;实施宽带通信村村通工程,推进宽带光纤进村建设,提高宽带通信网络覆盖能力;实施农村照明亮化工程,增强农村公共照明保障能力。

采取多项举措实现乡村巨变

为了有效地落实《意见》工作目标,完成预定工作任务。《意见》明确了基本工作原则、保障措施、验收标准,保障《意见》落到实处,实现全市农村“产业兴、服务优、基础强、环境美”,造福广大群众,要求工作坚持六大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农民主体。始终把维护发展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选择,农民群众不欢迎的事情不要干,农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要整改。

城乡一体,统筹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综合改革,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着力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让农民群众在开展宜居乡村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新精神新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密结合我市市情和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使宜居乡村活动开展既能很好贯彻中央、自治区精神,又能体现南宁特色。

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市级层面统筹,县区(开发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负责宜居乡村活动的组织实施。以县区(开发区)为单位,整体谋划“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的项目布局,整合人、财、物等资源、协同推进项目建设。

坚持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科技特派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主动对接宜居乡村活动和脱贫攻坚工作,做到方向同向、目标同心、行动同力,形成两项工作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

规划引领,量力而为。认真组织实施《南宁市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16—2020年)》,强化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依托项目投资计划,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成果的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分批实施的思路,坚持试点先行、量力而为,逐村整体推进,逐步配套完善,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防止一哄而上、盲目推进。

强化保障措施上下全面护航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宜居乡村阶段“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三个专项活动,分别由市人民政府联系市农委、人社局、城乡建委的副秘书长专责协调,由市农委、人社局、城乡建委分别牵头实施。

强化农民主体地位,调动群众积极性。不断深化拓展“一组两会”(在村屯成立党小组、户代会和理事会)工作方法,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以多数农民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乡村建设民主决策机制,充分依靠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

强化机制创新,提供财力保障。完善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把宜居乡村活动纳入政府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建立稳定投入机制,不断增加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以奖代补”激励作用,不断调动和激发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强化服务指导,突出部门联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指导帮助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解决制约工作推进的瓶颈问题。

强化督促检查,严格问责问效。各级各部门要将宜居乡村活动推进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研究建立宜居乡村活动推进信息统计和评价机制,加大考核督查和追责问责力度。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的桥梁和传播作用,加强公益宣传,强化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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