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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十二届党委启动第一轮巡察

发布时间: 2017-04-24 |来源: 市委巡察办 |作者: |责任编辑: 沈晔

  4月21日,南宁市召开十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宣读本轮巡察任务分工及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的决定,启动了我市新一届党委的首轮巡察。

会议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市委向中央看齐、落实自治区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行动,也是净化我市政治生态、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各巡察组要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学习好、领会准,深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更好地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为我市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全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这次巡察是在我市大力实施“六大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四个城市”的关键时期开展的,也是我市新一届党委的首轮巡察,是我们挥出的巡察“第一剑”,一定要挥得有力、刺得精准,才能打出声势、巡出声威。要着力把握要求,突出重点。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巡察,在巡察中要把握好这一要求。在巡察对象上,紧盯被巡察党组织的“一把手”、被巡察党组织的领导干部、被巡察党组织的全体党员“三个主体”;在巡察内容上,着重查找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作用是强还是弱、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以及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三大问题”;在巡察方向上,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要确保巡出实情、察出问题。巡察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第一要务。本轮巡察对象既有市直单位又有市管国有企业,除“三大问题”等共性要求外,要针对被巡察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因地制宜,突出具体问题,把问题查准、查实,切实当好市委的“千里眼”和“顺风耳”。要着力提升巡察工作效果,在报告环节反映问题,在反馈环节直指问题,在整改环节解决问题。

本轮巡察从2017年4月25日开始至2017年6月25日结束。市委6个巡察组将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3个市直单位、3个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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