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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四月空气质量优良率再达100% “南宁蓝”常驻

发布时间: 2017-05-05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黎兆齐 彭威 |责任编辑: 沈晔

雾炮车上路作业对重点路线实时喷淋降尘作业 (环保局供图)

继3月份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后,4月南宁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再达100%。昨日,记者从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获悉,4月南宁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再达100%,空气质量优良率较去年同期上升3.3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PM10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8%。

4月29日上午,“五一”假期第一天,市环保监测站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紧盯全市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指数,8时30分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发布了第一条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数据显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4月29日0时至8时全市空气质量指数为98(二级、良),接近轻微污染水平,达到红色预警启动条件。

为遏制污染物污染继续上升,南宁市立即启动大气污染防治红色预警,环保部门加大企业污染源排放实时在线监控频率,及时杜绝超标排污行为,全市16辆雾炮车全部上路作业,对重点路线实时喷淋降尘作业;城管部门也加强路面保洁力度和洒水频次;市“大行动”办、建委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监管和巡查。

经过努力,到了20时,全市空气质量指数降到了83,为4月份空气质量实现全优良一举奠定了基础。

“五一”假期护蓝行动,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一个缩影。“让南宁蓝天常驻。确保空气质量在省会城市保持前列”,是今年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南宁市持续开展扬尘整治,加大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严格查处违规运输渣土、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禁烧、工地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等行为。2017年3月开展采石场标准化建设,提高矿山粉尘防治管理水平。推广使用清洁能源,2017年计划淘汰108座燃煤小锅炉,目前已淘汰47座。对火电、水泥、制浆造纸、制糖、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对超标排污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确保烟尘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数据看新闻

今年1月—4月,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7%,同比持平,PM10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5%。PM10、PM2.5浓度降幅全区领先。

2017年3月份,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省会城市(包括直辖市)中排名第三,在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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