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
记者昨日获悉,为做好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南宁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市水利局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南宁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要加强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减少水土流失。
据悉,市水利局将派出3个工作检查组,对2015年以来经由市水利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在建(在生产)和已建但未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257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违法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以及违反水土保持法的其他行为。
通过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南宁市水利部门将及时下发整改意见通知,提出整改时限要求,督促被检查的生产建设单位在整改时限内及时整改。对违反法律规定造成水土流失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市水政监察支队、县(城区、开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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