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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选择共享单车消费需谨慎

发布时间: 2017-05-10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杨玲 熊至娟 |责任编辑: 曹洋

故障车辆多、客服热线打不进、押金退款到账滞后……随着共享单车在南宁的普及,共享单车消费纠纷也随之而来。近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今年第6号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消费需谨慎。

根据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的统计,今年以来,该中心共接到涉及共享单车的消费者来电51件,投诉问题涉及共享单车故障车多、优惠券不能正常使用、人工客服热线打不进、余额不退、押金退款到账滞后等。

近日,市民韦先生来电反映,他在使用ofo共享单车的过程中,发现被损坏的“小黄车”比较多,在上下班高峰期基本找不到能使用的车辆。故障车多、车辆分布不合理、维护不及时等问题,给消费者日常使用带来一定的不便。同样,消费者王女士也来电反映,她在使用ofo共享单车付账时,无法使用优惠券付款,而且充值不能自行输入金额,她认为不合理。市民郑女士在使用共享单车后,无法结束行程,拨打客服电话始终无法接通。还有30多位市民投诉共享单车押金退款迟迟不到账,且存在不退余额等问题,认为商家涉嫌“霸王条款”。

针对目前共享单车存在的问题,12315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选择不同品牌的共享单车应事先了解相关企业押金和费用使用规则,每次骑行后消费者要确认行车轨迹或使用时间后再付款。在使用共享单车时,消费者也要自觉遵循共享单车消费规则,家长不应在扫码后将共享单车交给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行上路,更不能恶意喷涂、破坏锁具电子码,加装私锁,损毁单车和肆意停放。

此外,消费者在进行共享单车充值前应根据日常使用频次进行估算,做到适度充值。使用过程中一旦遇到权益受损,可向经营主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消协组织进行投诉,通过正规渠道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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