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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积极整改龙潭水库污染问题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发布时间: 2017-05-24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作者:黎兆齐 |责任编辑: 君君

  养猴场正在搬迁(市环保局供图)

6家养鸭场、4家养猪场和1家养猴场已关闭搬迁完毕。龙潭水库作为南宁市备用水源之一,其保护区内养殖污染问题被中央环保督察组重点关注。南宁市以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整改工作。目前,该水库已实现水源地保护区内无畜禽养殖户。

龙潭水库因养殖污染等被督察

龙潭水库位于江南区沙井街道金鸡村邕江支流龙潭河的上游,距南宁市区约30公里。

昨日上午,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车程,记者来到龙潭水库。水库水面呈长形,沿着保护区的山路蜿蜒进入,看到有一养殖场,场内有多名工人正在拆除圈舍。“这里以前是养猴的场地,已经搬迁完毕。”江南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说道。

据了解,龙潭水库内的养猴最早在1997年开始建设,养猴场有野生动物养殖资格证,养殖的猴主要用作实验。2014年4月,龙潭水库纳入南宁市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范围,水库水质2013年为IV类、2014年为V类、2015年为IV类。

近年来,水库周边存在养猴场、养猪场及零星养鸡、养鸭场和库汊拦坝养殖等污染水质,2016年被列入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南宁现场督察和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养鸭、养猪、养猴场已搬迁完毕

江南区环保局局长莫锡国介绍,针对龙潭水库周边养殖污染水源的问题,江南区相关部门主动认领整治任务,联合西乡塘区、经开区,依法对龙潭水库周边的养殖场进行了整治。从2016年9月份开始,对建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养殖场依法依规进行取缔,水库内的养鸭场、养猪场已于去年9月搬迁完毕。

“比较棘手的问题是水库内的养猴场搬迁。”据悉,考虑到养猴场的另选址及搬迁比较特殊,例如每只猴子需要单独装铁笼,经过不断推进,日前龙潭水库内的养猴场已经全部搬迁到外地了。

截至目前,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的6家养鸭场、4家养猪场和1家养猴场基本关闭搬迁完毕,其中共搬迁鸭子2.5万羽,搬迁生猪4030头,拆除养猪场栏舍约1.7万平方米,清理土地面积约130亩,搬迁食蟹猴7065只,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

加强巡查避免非法养殖死灰复燃

记者当天在龙潭水库保护区内仍见到少量活鸭养殖,“养鸭场不是已搬迁了吗,怎么还有鸭子?”莫锡国告诉记者,这些鸭子是新发现的,是附近村民打游击式的养殖,一共有7家,其中有2家已找到主人。目前已组织人员拆除了部分新发现的养鸭场,下一步将加强日常巡查,要求限期搬迁,如不执行将采取强制措施。

同时,管理部门还将建立长效机制,避免龙潭水库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非法养殖现象死灰复燃,确保水源安全。

为加快龙潭水库整治,江南区通过下发限期改正决定书等文书,采取动员自行搬迁、责令限期整改及强制拆除等措施,对龙潭水库内存在的违法养殖场依法进行处理,共计处罚养殖场4家,处罚金额共计11万元。同时,针对个别违法情节严重和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养殖场,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和法院,采取强硬措施,依法严格进行处理。

以整改为契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南宁市将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加大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源排查、整治力度,消除环境隐患,改善水质”。

今年3月,市环保局组织编制《南宁市大王滩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2016—2020年)》,明确“防治并举、保护优先”的原则,通过工程项目实施,有效控制大王滩入库污染源;全力推进邕江取水口上移。今年以来,多次参加邕江上游引水工程的方案讨论会、协调推进会、技术审查会等,从饮用水水源保护划定和整治、邕江水质现状等方面,对邕江上游饮水工程前期工作提出书面意见。持续推进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整治。3月1日,印发《南宁市环保局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分工方案》,针对全市县级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偏低的问题,明确整治目标,即今年6月底前,全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2020年底,全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

5月南宁市县城饮用水水量达标率提升为100%,整治初显成效。(记者 黎兆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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