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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电网建设管理办法出台 政企合作推进电网发展

发布时间: 2017-06-08 |来源: 南宁新闻网 |作者: 庞丽娜 |责任编辑: 沈晔

5月5日上午,南宁市电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南宁市发展改革委举行南宁市电网建设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解读了《南宁市加快电网建设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并介绍了南宁市电网建设“十二五”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思路。

南宁市电网建设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南宁供电局张宁副局长代表电网企业介绍了电网建设情况。“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电网建设共完成投资82.23亿元,新增变电站37座,变电容量286万千伏安、输电线路1596公里。南宁电网的建设发展持续向好,城乡电网覆盖面、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明显提高,在“两会一节”保供电、世界体操锦标赛特级保供电、南宁地铁1号线全线贯通工程、抵御“威马逊”超强台风等重大事项或重要关头体现出了电网建设保发展、保民生的重要性。

为进一步加快电网规划建设,规范电网规划建设的管理,保障电网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南宁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出台了《南宁市加快电网建设管理办法》,标志着南宁市电网建设模式的转变,即实现由原来的企业主导模式向“政府主导、政企联动、责任共担、合作共赢”模式转变,将电网规划、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职责范畴。

发布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电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尹平对《南宁市加快电网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据悉,《办法》主要内容共分五章、四十三条,明确南宁市范围内加快电网建设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工作原则。突出全面构建南宁市“政府主导、政企联动、责任共担、合作共赢”的电网建设模式。

《办法》突出了电网规划由政府主导规划编制、电网规划须纳入城市两规、电网规划刚性执行原则和电网专项规划修编要求等四个特点,明确了电网建设“同步开展”新要求、统筹推进电网建设项目进入新常态、建立电力设施用地新机制、电力设施征地拆迁新措施等四个要点,同时还明确了加快电网建设组织保障措施。

“十三五”期间,南宁市将计划投入资金70 多亿元用于电网建设,城市客户平均停电时间控制在1小时/户以内,全面解决农村用电瓶颈问题,实现所有贫困户通电,努力建设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能电网,为南宁市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电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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