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美丽蜕变 生态宜居乐业
自2013年“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主动作为、热心参与,积极推进“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努力把我市广大农村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家园。
在“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推进过程中,市领导高度重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结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通过走访调研倾听民意,现场协调解决问题。我市还以系列文件明确任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检查督办等方式,推动乡村建设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我市还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协调联动、镇村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形成“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良好格局。在规划引领方面,坚持“把农村建设得更像农村”的规划设计理念,大力推进村屯规划编制工作,以科学规划引领乡村建设。同时,充分考虑与村庄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整体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一张美丽乡村建设的规划蓝图徐徐展开。
保障到位
工作有效开展
干部队伍建设是“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中的重要一环。我市及时成立和调整市、县、乡三级乡村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组建“三清洁”“三化”“三民”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时,构建督促检查队伍、技术指导队伍、卫生保洁和项目建设(施工)队伍,形成了强有力的队伍保障。
在政策保障方面,我市先后制定“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工作目标专项考评办法和“十佳乡镇”“绿色村屯”创建评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重大活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在资金保障方面,我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采取“六个一点”的方法,即“上面拨给一点、本级分担一点、金融支持一点、企业投资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群众自筹一点”,保证活动基本的、必要的资金投入。据统计,“生态乡村”活动阶段,全市共筹措和整合财政资金61.87亿元,其中“三化”专项活动全市财政投入资金27.29亿元,比“三清洁”专项活动增加3.11亿元,同比增长12.87%。
主题突出
提升建设水平
南宁市突出“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主题,不断激活乡村“好山、好水、好景”等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把绿水青山转化为兴村富民的金山银山。
我市按照“生活宜居,环境先行”的思路,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三大会战”。目前,累计建设乡镇片区(边远乡镇)垃圾处理设施25个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04个,破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难题。
按照经济生态化、生产园区化、产品品牌化的要求,我市采取“互联网+农业”“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创建一批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提高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科技化、生态化水平。
另外,我市还积极推动农旅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促进农旅产业规模化。目前,我市打造了马山县环弄拉生态旅游综合示范区旅游品牌;西乡塘区“美丽南方”被农业部、国家旅游总局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上林清水河鱼王生态农庄等4家景区获评自治区四星级乡村旅游区。
长效管理
群众踊跃参与
广大群众是乡村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我市通过出台《“美丽南宁·清洁乡村”活动1+6群众工作法》,深化拓展“一组两会”工作方法,建立健全乡村建设民主决策机制,实行村务公开、村事民定、民事民办,让群众切实参与到美丽乡村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监督等环节中来。
我市还在乡村建立健全利益激励机制,完善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措施,让群众投工投劳有回报、出智出资有收益,充分释放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同时,狠抓《广西乡村清洁条例》的贯彻落实,引导各行政村建立完善村规民约、“门前三包”、村民自治等各项管理制度,动员教育群众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让乡村建设走上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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