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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政策助力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 2019-02-21 |来源: 南宁新闻网 |作者: 庞丽娜 |责任编辑: 刘静

    

    发布会现场。庞丽娜 摄

    

    杨宏博就《决战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支持政策》进行介绍。庞丽娜 摄  

    

    答记者问环节。庞丽娜摄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决战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将从资金、重大项目、金融、土地保障等方面出台系列政策,助力4个极度贫困县、100个极度贫困村脱贫攻坚。2月21日上午,《决战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支持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广西新闻中心举行,自治区扶贫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巡视员杨宏博就《决战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支持政策》进行介绍。

  据介绍,《支持政策》在充分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同时积极借鉴国家重点支持“三区三州”政策的亮点,结合我区极度贫困县、极度贫困村、极度贫困户实际,以“一过线、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为重点,围绕贫困户脱贫“八有一超”、贫困村摘帽“十一有一低于”、贫困县退出“九有一低于”标准,在资金、重大项目、基础设施、教育、医疗、住房、产业、就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内容丰富、措施具体。

  《支持政策》共十七条,其中第一条是明确政策的适用范围;第二条至第十五条是具体的支持政策,包括资金支持、重大项目支持、金融支持、土地保障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教育保障支持、基本医疗保障支持、住房保障支持、产业扶持、就业扶持、生态扶持、低保兜底保障、社会扶贫、工作保障共十四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是兜底条款,明确政策解释问题和享受期限。

  本次出台的“支持政策”适用范围仅限于4个极度贫困县、100个极度贫困村和经自治区审核备案的10000户以上极度贫困户,其他的县(市、区)、乡镇、行政村和农户均不在享受范围。

  较以往的脱贫攻坚政策,《支持政策》对扶持对象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如在资金支持方面,明确“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总盘子中每年另切块安排每个极度贫困县5000万元以上、每个极度贫困村200万元以上”;在金融方面,明确“每年每家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每年每家合作社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额度,财政全额贴息补助期限可由3年延长至5年”;在就业扶持方面,明确“每个极度贫困县安排500个以上公益性岗位,每个极度贫困村安排10个以上公益性岗位,每户极度贫困户安排1个公益性岗位”等。同时,“支持政策”也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提出极度贫困地区2019年底前10户以上自然屯(整屯搬迁的除外)全部通路,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全部通生活用电,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建设达到标准化,全部完成危房改造等。

  《支持政策》的出台,对于推动广西极度贫困县、极度贫困村和极度贫困户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对于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将有效解决极度贫困地区资金投入不够足、政策覆盖不彻底等问题,通过加大扶持力度,集中两年攻坚,确保到2020年极度贫困地区实现全面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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