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推进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
近日,江南区印发了《2019年全面完成存量危房改造及精准扶贫人均不足13平方米房屋增建工程攻坚方案》,明确相关标准要求,加强领导,严格程序,精准认定,严控质量,压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5月底前完成153户危旧房改造任务。
2019年,江南区将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旧房改造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重要环节来抓,计划总投资720.123万元对1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26户其它重点对象进行危旧房改造。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范围、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工作措施等、资金拨付以及检查验收等具体要求,还强化贫困户房屋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安全达到A、B级标准,确保住房主体稳固安全,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以上,新建住房的达到入住条件。
江南区对9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极端贫困、特别贫困、中等贫困、一般贫困四种类型进行资金分配,每户最高可补助4.65万元,补助标准均控制在每平方米1000元以内,对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每户将给予2.99万元补助;对无自筹能力的建房户将视家庭人口给予4万元以上建房补助;对2014、2015年退出户,2016、2017、2018年脱贫的25户建档立卡住房面积人均不足13平方米的贫困户,按需要增加的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22户2014、2015年退出户进行危房改造。贫困户住房改造建成后,先由各镇组织验收,城区再组织成员单位进行核验,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入住一户,并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拨付到农户手中,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合格后才能拨付补助资金。
为推动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江南区专门成立协调工作机构,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由住建局牵头,扶贫办、发改局、民政局等12个部门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从2018年11月开始启动,按照个人申请、组织评议、公示、审核、审批和建设等程序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5月底前必须全部竣工。为确保危旧房改造质量,江南区还将对相关部门产单位政策执行政策情况、资金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工程进度与质量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有问题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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