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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第三批216家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教育

发布时间: 2020-06-12 |来源: 南宁云-南宁晚报 |作者: 黄颖 |责任编辑: 沈晔

6月11日,南宁市教育局公布了第三批经评估验收合格,可恢复线下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南宁市青秀区学大教育培训学校、西乡塘区秦学教育培训学校、南宁市良庆区博得教育培训学校等216家校外培训机构验收合格,可恢复线下教育。南宁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理性选择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让孩子在快乐中学习,在强健体魄中成长,在艺术素养提升上发展。

根据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复学后,校外培训机构经检查评估验收合格可恢复线下运营。近两周,经过市、县区(开发区)教育部门牵头卫健委、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紧张有序的评估,共验收校外培训机构632家,验收合格574家(含第一、二批公布的358家),本批次新增216家验收合格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表),有需要的家长可放心选择。随着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向好,部分家长开始送孩子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活动。

南宁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要理性选择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成才观念,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理性为孩子选择课后学习方式和内容。对于确有个性化服务需求的家长,在选择报名前,可以关注一下您要报名的机构是否在验收合格的公布的名单里(共三批)。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检查组核发的同意复课的验收合格表或刊登有本机构验收合格名单的报纸等佐证材料。未通过复课核验的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如发现有校外培训机构未进行复工复课核验,擅自开展收费、培训等活动的,可向所在地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反映。

关于培训缴费,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协调一致,不要过早提前收取,不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请家长朋友在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缴费时要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和签订培训合同,不要因为机构提供打折、送课等优惠措施而超期超前交费。同时保留好合同文本和交费发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孩子的身心健康,是家长和教育部门共同的关注点。家长在尊重孩子意愿基础上选择的培训班,建议除了关注学业水平提升,还要把重点放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快乐成长上,能够在快乐中学习,在强健体魄中成长,在艺术素养提升上发展,不要让孩子参与培训时间超过晚上8:30的培训班。不要参与如“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加重孩子学习负担的培训班。不要轻信校外培训机构做出的与升学、考试相挂钩的保证性承诺。












未通过检查评估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恢复线下培训,若擅自开展线下培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

0771-5500803

横县教育局:

0771-7225389

宾阳县教育局:

0771-8222035

上林县教育局:

0771-5225609

马山县教育局:

0771-6819785

隆安县教育局:

0771-6526006

兴宁区教育局:

0771-3290957

江南区教育局:

0771-4306376

青秀区教育局:

0771-5826386

西乡塘区教育局:

0771-2834974

邕宁区教育局:

0771-5448529

良庆区教育局:

0771-4505255

武鸣区教育局:

0771-6222178

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0771-5816646

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0771-4950793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0771-630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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