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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七十载波澜壮阔 铸巨制上下求索

发布时间: 2020-12-24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杨盛 |责任编辑: 李鑫

七十载波澜壮阔铸巨制上下求索

——市人大常委会忠实履职推动首府高质量发展

 

1950年1月25日,南宁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南宁的实践拉开了序幕;

1954年6月24日,南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南宁市正式实施;

1980年6月21日,南宁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从此有了常设机构,人大履职实现常态化;

70年来,在中共南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忠实履职,砥砺奋进,为南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担当作为、贡献力量。

扎实行使立法权 

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自1986年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更新立法理念,改进立法方式,不断完善立法制度和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不断与时俱进,把立法决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不断加快立法步伐,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稳步推进。

今年8月1日,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促进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的生动写照。为让地方立法“立得住、行得通、接地气”,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南宁市献血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有力推动了我市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截至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并颁布施行地方性法规94件,现行有效52件。

今年5月1日,《南宁市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施行,南宁市决定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保护首府第二水源安全,以修复大王滩湿地环境生态。但与往常不同,在审改中,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条例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评估、论证,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法规草案表决前评估。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钟建国表示,要克服人、财、物上的局限,避免“自说自话”,就得敞开大门,邀请第三方进行评估。

认真行使监督权

奏响人大监督工作强劲乐章

2018年、2019年,围绕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产业扶贫和异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开展了专题询问,就市民关切的问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面对面式问答。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创新中的一次生动实践。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监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坚持议大事、决大事,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抓住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监督意识,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五象新区“双百项目”大参与、大支持、大监督活动,对“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实施情况、“美丽南宁·清洁乡村”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对邕江两岸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情况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等,对经济社会问题有针对性进行监督。

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整顿、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非典防治等多项有关国计民生的工作汇报。通过听取汇报,提出审议意见,作出决议、决定,支持和促进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先后对《南宁市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68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有力推进经济社会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

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还体现在线上。只需要轻点鼠标,市人大常委会就可以实时了解政府财政支出从申请、审批到拨付、支出的全过程……2019年初,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在系统搜索栏中输入关键字,就能查看相关预算内容,各项数据一目了然。

70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50项,开展执法检查282项、专项工作评议19次、专题询问10次、质询1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432件。

依法行使决定决、任免权 汇聚经济社会发展磅礴力量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多次就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等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履行监督职能、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促进民生改善结合起来。抓住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对代表议案中提出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等环境资源保护问题作出决定;审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轨道交通工程1、2、3、4号线建设资金安排和筹措计划的议案,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市人大常委会共作出决议决定897项,涉及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建、环保和资源保护、民族工作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对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为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依法行使任免权上,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有序有效地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60人次。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织就代表和群众的“连心网”

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强化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建成代表联络站725个,开展代表联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度融合标准化建设,全市11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全部入站履职为民。

江南区苏圩社区居民余达琪是社区文艺队的一员,每次排练都要腾出人手拉幕布,很不方便。在社区干部的鼓励下,余达琪走进苏圩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将诉求告知接待她的人大代表。不久后,一块崭新的LED电子屏幕出现在镇文艺舞台的背景墙上。

一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工作规定和建议、批评及意见处理办法等办理制度,使办理和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有章可循,让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言值”更高。

70年来,组织代表开展大型调研视察活动150多次;交办、督办代表议案275件、建议20023件。每年在代表大会期间形成的代表议案,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作出决定或处理意见。 

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围绕自治区党委、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全力打造人大工作“南宁品牌”,真抓实干、善作善成、造福于民,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推动首府南宁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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