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协探索创新工作机制 提案工作跃上新台阶
市政协不断拓展提案办理协商广度和深度,促进提案办出新成效。2021年6月,承办单位推出了新建商品房“即核即办”办理模式。记者宋延康摄
五年来,市政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提案工作基本原则,把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作为提案工作的着力点,把提高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生命线,把创新发展作为提案工作的不竭动力,创新提案办理“清单制度”,运用“双月协商”形式建立“回头看”机制,督导提案二次办理,与自治区政协提案委携手联动,开展提案办理“质量年”和“月走访”活动等,开创了新时代我市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重办理实现“虚功”转为“实效”
市政协在全区政协系统中率先实行提案办理“清单制度”,量化考评办理成效,有效改变以工作总结代替提案答复等做法,不断消除“重答复、轻落实”现象,逐步实现提案办理由“虚功”向“实效”转变。2020年提案建议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比例较2016年提高了12%。
有针对性地选取政府关注、社会关切的提案转化为“双月协商座谈会”议题,深入推进问题解决。以“提案办理质量年”为主题,召开全市提案办理经验交流会,推动提案承办单位深化提案办理,加强协商沟通,积极采纳提案中的合理化意见建议,促进提案建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果。
市政协还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多次组织开展提案办理“学党史、办实事、月走访”等活动,深入提案承办单位就提案办理工作释疑解惑。此外,还积极探索“上下联手”方式,通过与自治区政协携手联动对自治区政协重点提案展开实地调研督办,合力推进提案办理,取得扎实成效。
“回头看”深化协商办理
市政协从实际出发,建立了提案办理“回头看”机制,把提案办理“回头看”作为深化提案办理协商,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对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及民生保障等方面提案,且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当年没有得到解决和采纳的进行“回头看”,组织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邀请承办单位、提案者、专家、政协委员代表、群众代表,通过开展现场调研、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组织提办双方座谈等形式,督促各有关单位对提案提出的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进行采纳和落实。
2018年督办的《关于进一步激发培育精准脱贫内生动力的建议》提案,通过开展“回头看”,提案提出的3个方面9条建议,有8条建议被完全采纳,1条建议被部分采纳。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思想教育引导、培育特色产业、改善基层组织等方面加大扶贫扶志扶智工作力度,激发贫困对象主动投身脱贫攻坚,发展经济,切实增强脱贫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近年来,市政协对往年有深化办理条件的提案开展“回头看”,促进提案办理由“B类”向“A类”转化,共计开展“回头看”96次,有54件B类提案转为A类,300多条意见建议得到采纳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今年对20多件提案进行“回头看”,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
“二次办理”办出新成效
近年来,市政协不断拓展提案办理协商广度和深度,持续跟踪落实,督导提案二次办理,促进提案办出新成效。
民有所盼,我有所为。《关于规范房地产行业发展及对疫情后经济发展提供助力的相关意见》提案提出的“商品房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周期较长”问题备受社会关注。“交房即交证”的建议事关广大市民所盼所求,市政协提案委持续跟踪办理情况,对承办单位初次答复后,经过认真分析,认为此提案没有达到办理预期目的,仍有深化办理的条件。
为此,市政协提案委于2020年11月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组织提案者、部分政协委员深入承办单位召开协商座谈会,听取提、办双方意见建议,提出符合深化办理条件的意见,建议主、会办单位创造条件予以采纳落实。
2021年6月,承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提前介入、并行办理、容缺受理等措施,推出了新建商品房“即核即办”办理模式。目前我市已有55家房产开发企业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了“即核即办”相关协议。承办单位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新建商品房“即核即办”模式,以最大幅度压缩商品房项目从交房到办证的时间,实现商品房项目全域性、整体性、根本性的“交房即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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