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20条措施筑牢学生安全“防护网” 中小学坚持开展每天5分钟安全教育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溺水事故、交通事故、极端行为、暴力伤害、灾害事故等严重危害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出问题,提出20条具体举措,力求有效解决当前学生安全面临的实际问题,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每到夏天,国内各地频发青少年溺水事故。针对加强溺水事故防范,《若干措施》要求,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中小学放学前坚持开展“每天5分钟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防溺水应急演练。强化学生全时段管理,严格水域管理和巡查。各地绘制辖区内危险水域地图,落实总负责人,制定悬挂防溺水责任牌。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各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工作内容。
交通事故是威胁学生安全的一大“杀手”。在加强交通事故防范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及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单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客车站点、校园周边等重点地区的常态管控,严查违法违规搭载学生行为。加大农村地区客运服务供给力度等。
近年来,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若干措施》明确了加强极端行为防范的多项要求,包括高校要面向本专科生开设心理健康公共必修课,中小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校本课程;加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提高家长对孩子心理健康监护及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高校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等。
校园暴力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围绕加强暴力伤害防范,《若干措施》提出,强化校园安全防范标准化建设,确保专职保安员配备、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强化校园及周边“高峰勤务”机制落实。同时,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和矛盾纠纷化解;安排专人巡查卫生间、宿舍、操场等欺凌易发区域,依法依规严肃处置欺凌事件和暴力行为;落实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女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等。
另外,《若干措施》还要求定期组织师生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演练;建立和完善学校周边地质灾害、河流水情监测和巡查制度;加强灾害预测预警预报,提前向社会特别是受影响的学校发布预警信息;气象部门加强“三小时”预警预报服务,为学校停课、延迟放学、疏散转移等提供决策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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