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委会发布旅游消费提示:做足“功课”拒绝套路 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公布的最新数据,今年春节假期,全国国内旅游出游3.08亿人次,同比增长23.1%,恢复至2019年春节假日同期的88.6%。随着旅游市场复苏,商家涨价、菜品分量少等“宰客”现象不时曝光。昨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消委会”)发出消费提示,呼吁社会各方携手共治,共同抵制旅游中的“宰客”行为。
消费弄清收费项目 积极主张自身权益
广西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时首选证照齐全、干净整洁的商家,不要被花哨的菜名迷惑,尽量弄清每道菜的名称、内容、规格和价格,同时弄清具体的收费项目,如是否可自带酒水,有无最低消费、开瓶费、包间费等。
另外,节假日期间,受人工成本等因素影响,景区等场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略高于平常,这是由特定的市场环境和消费需求导致,并不等于传统意义上的“宰客”“价虚”“讹人”。因此,消费者利用节假日旅行时,建议在出行前做好“功课”,多了解旅游目的地的住房、餐饮、景区门票等价格,以免因价格不清破坏旅游好心情。
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要坚持主动消费、依法维权,对于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积极主张自身权益,及时寻求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组织和新闻媒体的帮助。
商家力戒竭泽而渔 维系良好信任纽带
广西消委会呼吁商家要力戒竭泽而渔,杜绝“一锤子买卖”的心理,不要让消费者失去信任。商家应努力提升消费者的信任度、安全感,以公正的价格、良好的服务拉近与消费者的关系,杜绝过度涨价、价格欺诈,做到文明经商、仁义经商、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有条件的地区,应鼓励、引导市场开办方根据不同季节,公示当地特色商品价格,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引。充分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切实做好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行为发生;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各项合法权益。商家要通过诚信合法经营,建设良好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放心消费。
呼吁部门高度关注 对不法行为零容忍
维护良好市场环境离不开有效监管。广西消委会呼吁监管部门,每逢重大节假日,要高度关注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形势,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各类“天价”事件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行为。监管部门及时介入查处,做好跟踪监管,避免引发负面舆情。
文旅、公安、市场监管等行政职能部门应建立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长效、联动机制,重拳打击“黑导游”“黑景点”“黑店”以及强迫交易、强制服务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交通部门对出租车公司进行约谈,出租车公司与司机签订承诺书,严禁诱导消费欺客,强化出租车行业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受理消费者的价格投诉举报,稳定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 苏昭宇 李佩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