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落地见效 一周累计410人次结算相关医疗费用148.88万元
记者近日从南宁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我市11月起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政策落地一周,累计有410人次结算相关医疗费用148.88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1.95万元,极大地减轻了不孕不育家庭的负担。
本次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有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培养—囊胚培养(加收)、胚胎移植、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加收)、胚胎辅助孵化、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单精子注射、单精子注射—卵子激活(加收)。我市参保人员在门诊使用上述项目,不设基金起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上述项目规定了三级医院价格,并以该价格作为基金最高支付标准,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医疗机构实际收费价格低于基金最高支付标准的,以实际收费价格作为基金支付标准。
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后,具体可以报销多少呢?以张女士为例,假设她在医院进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ICSI,第二代试管婴儿)治疗。纳入医保前,她将要花费的取卵术(2400元)、单精子注射(3346元)、胚胎培养(4200元)、胚胎移植(2300元)合计12246元。纳入医保后,若张女士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照70%的报销比例,上述4项费用分别只需要支付720元、1003.8元、1260元、690元,合计3673.8元,可报销8572.2元;若张女士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照50%的报销比例,上述4项费用分别只需要支付1200元、1673元、2100元、1150元,合计6123元,可报销6123元。最终报销费用根据患者具体治疗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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