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举措 涉降成本、稳岗位、提高技能等方面
6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西推出一揽子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举措,涉及降成本、稳岗位、提高技能等方面。
根据广西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降成本方面,明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至2025年年底。
在稳岗位方面,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今年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大型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资金用途由现行的用于技能提升培训等四项稳定就业岗位支出扩大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在提高技能方面,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至今年年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技师(二级)2200元、高级技师(一级)2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符合广西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对应等级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20%。(记者 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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