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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托起百姓“安居梦”

发布时间: 2024-06-13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尹海明 |责任编辑: 李鑫

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在全区率先实现租赁已备案商品住房及租赁公租房“零材料”“全天候”线上办理;14项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023年以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坚持以民为本,着力在政策惠民、智慧便民、服务为民上下功夫、出实招、求实效,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全面精简业务程序,努力实现百姓住有所居,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民生实事“成绩单”。

政策惠民 让购房者享受实实在在利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南宁公积金中心迅速调整政策,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近日,记者在南宁公积金中心青秀管理部看到,前来咨询和办理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正在办理业务的市民雷女士告诉记者,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以后,大大减轻了她的经济压力。

贷款利率下调,最直接受益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人。“以一笔金额60万元、期限30年的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例,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月供将由2562.1元降至2481.34元,总利息支出将减少约2.9万元。”南宁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科科长邓立洁说。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民生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百姓“住有宜居”的助力者。2023年以来,南宁公积金中心坚持“房住不炒”的长期定位和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聚焦支持保障刚性和改善性住房合理需求,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各项贷款、提取政策,让缴存人“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如今,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成为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首选和重要资金来源。

南宁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科科长韩冰介绍,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优化调整,继续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让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更加便捷灵活。今年1至5月,共计为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及还贷提取业务21.76万笔,提取金额29.84亿元。

智慧便民 租房提取实现“零材料”“线上办”

“以前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要到公积金中心柜台排队办理。现在我通过手机就能轻松把钱领到手,很方便。”市民张先生说。

南宁公积金中心持续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和服务举措,逐步实现租房提取从“门槛高”“金额少”“材料多”“流程繁”向“低门槛”“额度涨”“零材料”“线上办”发展。

为提高办事效率,南宁公积金中心在全区率先实现租赁已备案商品住房及租赁公租房“零材料”“全天候”线上办理,租房人无需提供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等纸质材料,也无需到公积金网点排队等候,即可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

“目前,租房提取业务、购房提取业务以及还贷提取业务,都可以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在线办理。”南宁公积金中心青秀管理部主任张国锐介绍。

为更好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南宁公积金中心制定相关租房提取政策,对市县不同区域租房、已备案租赁住房、多子女家庭租房等实行梯度支持。租房提取额度按每人每月1000元核定;夫妻双方均为南宁公积金中心缴存人的,每月合计可提取2000元。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无房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南宁市现行租房提取额度基础上分别提高200元和400元;夫妻双方均为南宁公积金中心缴存人的,每月合计分别可提取2400元和2800元。在全区率先实现支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按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提取额度限制。

此外,南宁公积金中心“租赁保障性住房在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试点工作已上线,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住房租赁机构App申请将提取金额作为租金从个人公积金账户直接划转至租赁机构账户。

服务为民 数字赋能推出更多便利服务

南宁公积金中心聚焦为民服务,出好便民“连环招”,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围绕群众反映的堵点难点,南宁公积金中心加强数字赋能,开通“跨省通办”服务事项14项,为缴存职工异地办理查询、提取等业务提供更多便利,并将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延伸至银行网点,方便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在银行网点住房公积金服务专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小窗口”服务“大民生”、展示新作为。2024年1至5月,南宁市新增缴存职工3.09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57.29亿元。截至2024年5月底,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数达116.53万户。

南宁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陆清明表示,将最大限度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持续调政策、严管理、优服务,实现制度覆盖再扩大、政策效应再释放、营商环境再优化、服务效能再提升,为南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 尹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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