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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持续推进“线上+线下”联动治超常态化 让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 2024-07-08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综合 |责任编辑: 李鑫

为进一步有效遏制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提升南宁公路管理和治理能力,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支队”)积极探索推进治超不停车检测数据非现场执法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促进“线上+线下”相融合,织密铁腕治超“一张网”,让企图通过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无处遁形。

6月26日,执法人员通过分析研判非现场监测点数据,发现一辆桂A牌照的6轴货车分别于4月22日、4月30日、5月1日存在涉嫌通过故意遮挡车牌、伪造号牌等方式逃避检测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交警部门,通过核查该车的动态行车轨迹,迅速还原该车辆号牌。

经调查核实,该车为南宁某物流有限公司在营车辆,为6轴22轮货车,车货总重限值49吨,在上述3个日期内分别存在3次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车货总重分别为78.62吨、70.35吨和74.17吨,超载率分别为64.4%、43.6%、51.4%。驾驶员承认其心存侥幸超限超载运输,并遮挡号牌最后1位数字试图逃避检测。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立案处罚,并对驾驶员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其遮挡车牌超限超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超限超载和遮挡号牌对公路安全、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存在危害性,督促其吸取教训,主动改正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装载运输货物。

6月16日,南宁市江南区S311非现场检测点拍摄数据显示,当天16时36分,一辆车牌号为桂AEXX的货运车辆涉嫌超限超载运输。获取该线索后,执法人员通过广西运政系统进行信息比对筛查,发现该车牌号并不存在,但查询到了相似车牌号为桂AFXX的同型号货运车辆信息,随即前往南宁市交警机动车档案查询部门进行核查。经核查,桂AFXX货运车辆车主为黄某,所属企业为广西某物流有限公司。为进一步锁定车辆涉嫌超限超载运输证据,执法人员还深入企业调取了车辆动态GPS定位监控行驶轨迹,确定该车曾于6月16日16时36分行驶至南宁市江南区S311非现场检测点。

完成核查取证后,执法人员通知桂AFXX车主黄某到市交通执法支队进行询问核查,但一开始黄某矢口否认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向黄某出示相关证据,并积极践行“631”说理式执法,向黄某宣传公路保护和超限超载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和后果。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宣教,黄某最终承认了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事实。目前,黄某因驾驶货运车辆载物超重26.56吨,超限率70.26%,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被给予罚款78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黄某因存在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市交通执法支队还采取线下执法布控方式,对干扰以及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通过精准摸排货车装载源头和运输过程,联合公安交警部门采取夜间错峰执法的联合执法方式,查处科技治超下各种违法超限超载的“漏网之鱼”。联合交警开展公路货车逃避检测行为专项整治,查处逃避检测行为12起。

执法人员温馨提醒,超限超载运输属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员、车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切勿心存侥幸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在公路上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市交通执法支队将持续推进“线上+线下”联动治超常态化,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检测数据运用效率,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安全,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环境。

(王志鹏 曾来 马红清 杨芬 许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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